驾驶证业务流程指引

2010/5/19 14:44:08
发布人 [ lty ] -
文章类别 [ 办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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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 驶 证 业 务 指 南
期满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申请人需到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市区目前仅限南通妇幼保健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不着制服)。
业务流程:
业务大厅23号窗口排队取号→根据“1号显示屏”的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4号窗口缴费→根据“2号显示屏”的提示到4号窗口取证。
转入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市区目前仅限南通妇幼保健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不着制服)。
业务流程:
业务大厅23号窗口排队取号→根据“1号显示屏”的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4号窗口缴费→根据“2号显示屏”的提示到4号窗口取证。
补证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不着制服)。
业务流程:
业务大厅23号窗口排队取号→根据“1号显示屏”的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4号窗口缴费→根据“2号显示屏”的提示到4号窗口取证。
损毁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不着制服)。
业务流程:
业务大厅23号窗口排队取号→根据“1号显示屏”的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4号窗口缴费→根据“2号显示屏”的提示到4号窗口取证。
超龄降证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A3(城市公交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N(无轨电车)和P(有轨电车);持有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A3(城市公交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C1(小型汽车)或者C2(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C3(低速载货汽车)、C4(三轮汽车)、D(普通三轮摩托车)、E(普通二轮摩托车)和M(轮式自行机械车);持有D(普通三轮摩托车)、E(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市区目前仅限南通妇幼保健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
(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不着制服)。
业务流程:
业务大厅23号窗口排队取号→根据“1号显示屏”的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4号窗口缴费→根据“2号显示屏”的提示到4号窗口取证。
自愿降证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不着制服)。
业务流程:
业务大厅23号窗口排队取号→根据“1号显示屏”的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4号窗口缴费→根据“2号显示屏”的提示到4号窗口取证。
信息变更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其中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需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不着制服)。
业务流程:
业务大厅23号窗口排队取号→根据“1号显示屏”的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4号窗口缴费→根据“2号显示屏”的提示到4号窗口取证。
延期换证申请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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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1张(不着制服)。
业务流程:
业务大厅23号窗口排队取号→根据“1号显示屏”的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
军警换证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退役)换领驾驶证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市区目前仅限南通妇幼保健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
(四)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五)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3张(不着制服)。
(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南通的现役军人)换领驾驶证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
①《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②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
③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市区目前仅限南通妇幼保健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
(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3张(不着制服)。
业务流程:
业务大厅23号窗口排队取号→根据“1号显示屏”的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
境外换证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非南通户籍的还需提供南通居住证)原件;
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
①护照
②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南通签发的居留许可
③南通六县市所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
①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③南通六县市所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
①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南通六县市所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华侨的身份证明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②南通六县市所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原件;
(三)国外驾驶证的原件及;
(四)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提供中文翻译文本;
(五)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市区目前仅限南通妇幼保健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
业务流程:
业务大厅23号窗口排队取号→根据“1号显示屏”的提示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8号窗口预约考试→二楼东大厅无纸化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成绩单交至14号窗口→4号窗口缴费→根据“2号显示屏”的提示到4号窗口取证。